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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试运行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10-13 00:00:00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人:黄振东
    为推进煤炭市场化改革,健全和完善煤炭市场体系,及时反映煤炭价格水平及变化趋势,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中旬起,试行发布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
    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是指通过采集环渤海地区有关港口动力煤离岸平仓价格,经统计处理后得出各港口、各煤种的价格水平及变化幅度。这些港口包括秦皇岛港、天津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国投京唐港和黄骅港。
    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以7天为一个报告期,每周三下午15点发布。采集的数据为上周三到本周二的市场动力煤离岸平仓价格。试运行期间,暂只发布环渤海各港口4500大卡、5000大卡、5500大卡与5800大卡四种规格品价格,以及各港口5500大卡综合平均价格。发布网站为中国价格协会网站(www.china-price.com.cn)和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网站(www.osc.org.cn)。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煤炭、电力行业协会等单位优选,第一批共选出149家企业作为数据采集单位。其中,煤炭生产(发运)企业37家,电力等煤炭消费企业38家,煤炭经营企业74家。随着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运行,数据采集点还将适当调整和扩展。
    据悉,环渤海地区是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和东北三省与东南沿海地区煤炭流通的枢纽,是我国重要的煤炭集散地。环渤海主要港口是北煤南运的重要通道,煤炭运销最集中,动力煤交易量最大,与国际市场互动最紧密,对全国煤炭价格具有重要影响。这次国家发展改革委试运行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将有利于增强价格统计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并扩大我国煤炭价格指数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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