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副主任李永平在28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说,2007年至2010年,全省预算安排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共计590.18亿元,其中,省级安排使用363.34亿元。
李永平说,在省级计划安排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309.56亿元按照国家规定的5:3:2比例安排,分别用于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性城市(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采煤引起的其他社会问题等三大领域,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显现。
李永平说,在这三大领域,用于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为156.17亿元,其中,生态保护72.47亿元,环境综合治理39.86亿元,节能和淘汰落后31.54亿元,循环经济9.3亿元;用于转型转产和重点接替产业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为90.62亿元,其中服务业27.9亿元,传统产业提升23.55亿元,新型产业发展37.17亿元;用于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性问题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为62.77亿元,其中,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31.69亿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8.66亿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5.64亿元,其他社会事业发展16.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