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告
2010年第10号
根据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统计上报情况,并经网上公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实现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1000天以上且“六证”齐全有效、采用正规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淘汰木支护、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及以上的煤矿(井工)共有787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224处,地方国有煤矿245处,乡镇煤矿316处,其他经济类型煤矿2处。现予公布。
各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