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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转型升级的五大问题
字号:[    ] 发布时间:2018-06-22 00:00:00 来源:能源杂志 发布人:黄振东

  「煤炭」
  2016年以来,煤炭去产能达到5.4亿吨;2017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利润总额2959.3亿元,同比增长290.5%。无疑,肇始于2016年的煤炭供给侧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是积重难返,随着改革的深入,煤炭供给侧改革开始面临进一步去产能难度加大,职工安置内部挖潜空间缩小,政策效应逐步减弱的新困境。
  6月20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战略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吴立新带领的专家团队发布《煤炭行业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报告认为煤炭行业目前仍然面临五大问题:经济周期对转型升级造成影响,不同地区转型升级难度差异大,社会负担重,资产债务问题难解,转型后备资源缺乏。
  吴立新表示:“在行业低迷的时期,煤炭企业大多考虑要转型,但是转型基础差,缺乏资金,所以转型难度比较大。近两年来,煤炭行业呈现出稳中向好的态势,企业经济效益好转,有一些结构性矛盾得到了掩盖,也出现了转型升级意愿不强的问题。目前的经济周期虽然处于好的阶段,但是过剩等种种问题依然存在。”
  此外,在不同的区域,转型升级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老煤炭工业基地在转型升级上存在资源接续的问题,还有管理体制和观念的问题,包袱也比较重;新煤炭工业基地管理体制先进,资源条件好,技术先进,职工素质高,这类地区应提早考虑转型升级,避免走老工业基地的路。
  东部地区,资源、环境、区域约束比较强,压煤村庄搬迁压力大,代价高,煤炭行业的发展空间小,但是由于煤炭产业占比相对较小,经济比较发达,向其他行业转型相对容易;西部地区,有资源、土地、政策方面的优势,煤炭产业发展和升级空间较大,但也导致向其他行业转型相对困难。
  作为点评专家,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宏指出:“目前,关于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产业政策已经比较全面了,可以说该有的都已经有了;包括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如,推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等方面,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中央财政也给予了相应的支持,并要求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到2020年,基本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像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一样,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市场化机制,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促进煤炭经济平稳运行,实现煤炭上下游行业共赢协同发展。”
  资产方面,2018年1月份,财政部、国资委发布《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有资产处置损失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对于相关问题做出了要求。
  事实上,最为棘手的还是债务问题,去产能关闭矿井债务都归母体企业,企业的负担不断加重。而作为重要解救措施的债转股实际落地较少,债转股缺乏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允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评价考核的标准方法。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债转股启动近一年的时间里,已有21家煤炭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债转股协议,协议金额3530亿元,但是实际落地的项目仅有8个,涉及金额655.73亿元,仅为签约规模的18.6%。
  张宏说:“由于企业的债务既涉及银行贷款,也有发行的有息债务,并且每家企业大多涉及多家金融机构;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特别是通过债转股的方式降低企业负债率的问题,需要多家金融机构形成统一的认识,达成共识。关于当前大部分金融机构实施的债转股多数是明股实债的问题,也有它的缘由。一方面,金融机构为有效防范风险,更多地倾向于明股实债,提前锁定收益;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实施转转股也需要筹集资金,而筹集资金需要一定的资金成本,必然转嫁到企业,也助推了明股实债;从企业的方面讲,与金融机构谈判处于弱势地位,实施明股实债短期解决企业负债率高的问题,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后移,以时间换取发展空间,也是企业发展策略的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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