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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去产能职工安置需一地一策
字号:[    ] 发布时间:2017-06-27 00:00:00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人:黄振东

  职工安置是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重点与难点。这股“阵痛”考验着煤企安置职工的能力,也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水平。

  6 月 21 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价值链研究院共同发布的《“去产能”政策对煤炭行业造成的就业影响研究》(下称《研究》)称,针对不同煤炭基地的特点和差异,对于解决煤炭去产能地区的就业安置压力,必须采取一地一个方案,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抓好就业安置的重点和产业布局,开拓新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模式。

  “一地一策”更合理

  《研究》认为,煤炭去产能职工安置特点明显。从外部环境来看,职工安置缓冲时间短、就业问题集中出现、多行业叠加影响;从内部环境看,则表现为从业人口基数大、文化程度低、年龄偏低、技能单一、行业粘性大等问题。同时,不同地区表现出不同特点,要更好地做好职工安置,就需因地制宜制定政策。

  以东北为例,在 69 个资源枯竭型城市中,东北三省就占了 19个。主要产煤城市经济结构单一,产业结构偏重;普遍亏损严重,资金链濒临破裂;计划经济影响巨大,创新不足,历史包袱重、开采成本高等是该地区煤企的共性。

  《研究》建议,为解决职工安置,东北地区应该从体制改革入手,整顿煤炭行业管理队伍,改变管理方式;在培育替代产业时,要舍弃一些不切实际的新兴产业,集中力量发展如生态农业、旅游等具有优势的产业;对于一些有益于当地就业的第三产业,如网约车等,应给予更多灵活性的扶持;适当放弃对一些衰败的煤炭资源型城市的强行持续输血;建立好的投融资渠道,带动民间资本进入,更多发挥市场作用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面临的历史包袱问题。

  而在产煤重镇山西,除朔州外,其他资源型城市也基本步入成熟和衰退期。部分煤矿超能力生产情况严重,产能过剩明显。而山西煤产区的就业人员劳动技能单一,对新产业的适应性较差。

煤炭去产能职工安置需一地一策|社科院与对外经贸大学联合发布报告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张莹表示,山西省的煤炭产业还将存续发展一段时间,但必须抓住当前机遇期做好煤炭行业的转型升级,坚决淘汰没有发展希望的落后产能,鼓励煤炭产业更多转向清洁煤生产,引导一些初级加工转为深加工;同时加大对产煤地生态修复的力度,这样既能创造一定的新增就业,更能为后续发展旅游提供条件。

与  前两地不同,内蒙古煤炭行业发展较晚、生产技术水平较高,因此在同样的去产能压力下,面临的就业安置包袱相对较轻。但是当前同样面临着产能过剩、消化困难。据了解,全区500 多家煤炭生产企业中,目前已有40%-50% 的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由此带来的职工安置问题相当严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价值链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苒认为,作为我国北方的生态屏障,内蒙古在发展煤炭产业时要考虑当地的生态承载力,需兼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当前,内蒙古一些大型煤企包袱较轻,可以在开发煤炭资源的同时进行环境治理和修复,由此也可带来更多就业岗位。

  安置思路待更新

  随着煤炭产量的下降,我国煤炭行业就业总规模也呈现下降趋势。数据显示,煤炭行业就业规模于 2013 年达到峰值水平的 529 万后迅速下降, 截至2016 年 10 月,煤炭行业就业人数总规模已降至 395.5 万左右,仅相当于 2013 年的75%,3年左右时间内就缩减了 133.5 万。根据“十三五”煤炭工业规划和煤炭行业“去产能”目标,以现在的行业劳动生产力估算,预计到“十三五”末期,煤炭行业的从业人数总规模将降至 300 万以内。

  对此,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研究部副部长霍景东表示,要做好煤炭去产能职工安置,首先要让职工转变观念,因为现在煤炭、钢铁、重化工等行业都要分流安置职工,导致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很大。要打破部分煤企职工还侥幸存在一线希望的心理,因为受经济社会转型影响,煤炭不可能再回到“黄金十年”,煤企员工应该有这样的思想准备。霍景东认为,发展培育服务业是煤炭职工安置的重要渠道,但是这也考验着对分流职工的认识与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霍景东还建议,煤炭行业可以成立相应的就业基金,以解决职工安置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能源研究室主任刘强则认为,政府应转变职工安置思路。当前很多地区营商环境都不好,这与计划经济思维、政府管理水平不高有关。政府扶持新兴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不应仅是简单的财政输血,因为现实往往是财政补贴消耗在了财政系统里,到不了产业里。“政府要做的还是应该从减税开始。”刘强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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