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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将处于快车道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04-23 00:00:00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 发布人:黄振东

    中国作为最大的碳排放国,实现经济增长与保护环境的平衡将是未来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按照国家规划,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我国一次能源的比重将提高到15%。为此,“十二五”期间首要任务就是要培育和发展新兴能源产业,其中包括核电、水电、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能源。换句话说,后金融危机时代,新能源发展将备受关注。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与培育新兴战略产业步伐加速,节能减排与新兴能源产业的战略地位将愈加突出。

  一、近年我国新能源发展进步显著

  1、我国在新能源发展的多个领域世界排名第一

  中国在发展新能源领域已经取得非常大的进展,在多个领域世界排名第一。到2009年底,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758万千瓦和23万千瓦,相比2000年分别增长了51倍和7.7倍;光伏发电呈现爆发式增长,全年安装量超过160 兆瓦,超过了2009 年前几十年安装量的总和。其中,并网发电占到了总量的85%,达到135 兆瓦。核电引进建成91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预计2020年可实现7000万千瓦的目标。目前,我国太阳能制造能力和太阳能利用面积已经达到世界第一,风电连续几年成倍增长,2009年新增风力装机1000多万千瓦,居世界第一,其次是美国和德国。从累计装机来看,位于美国、德国之后,排名第三。

  目前,各地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热情依然高涨,发展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为其转变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选择。可以预计,未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仍将处于快速道。

  2、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促使能源结构不断优化

  2009年,国内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68.7%的比例,石油占18%,天然气占3.4%,非化石能源,即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到9.9%。我国的能源结构,特别是电力结构在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带动下继续优化,火电比重下降,新能源比重上升。至2009年底,全国火电装机6.52亿千瓦,比上年增长8.2%,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74.6%,较2008年底下降1.5个百分点;水电装机1.97亿千瓦,增长14%,约占22.5%,较2008年底上升0.74个百分点;风电装机突破2000万千瓦,光伏发电超过20万千瓦。核电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全国在建核电机组20台,为全世界在建机组最多的国家,在建规模达到2192万千瓦。

  3、新能源投资超常规快速增长

  虽然2009年国内宏观经济仍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较大影响,但在政府大力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带动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已经受到大型能源集团、民营企业、国际资本、风险投资等诸多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彭博新能源财经的最新统计显示,2009年中国风电新增金融投资218亿美元,同比增长27%;太阳能投资为19亿美元,同比大增97%,从而带动亚太地区清洁能源领域新增金融投资总额达到373亿美元。中国已经超过德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第二大国。

  随着我国2009年以来陆续颁布的各种新能源政策的拉动效应渐显,加之尚未出台的新能源发展规划中各种指标的大幅提升,未来几年会有更多的资本进入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

  4、装备自主化成绩显著

  我国依托重大工程开展科技创新,把重大装备自主化作为提升我国新能源产业素质和竞争力的重要环节,2009年三代核电超大型锻件、主管道、安全壳等关键设备自主化研制取得重大突破。国产1.5兆瓦风机已成为主力机型,亚洲首台3兆瓦海上风机成功并网发电。

  二、对我国发展新能源的建议

  我国新能源的发展趋势,从总体上看,仍将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势头。但是对比国际新能源发展情况来看,我国仍需不断地奋力追进。重点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要积极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体系

  大力推进节能和提高能效的活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科技进步,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能源需求,而且要着眼未来,谋划和建设可持续的能源体系,努力实现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换,支撑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制定好新能源的发展规划

  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从长远看,我们正处在以化石能源为主向可再生能源为主转变的过渡阶段,世界各发达国家都以发展新能源和绿色能源为首要任务来解决经济拉动问题。我们应抢抓这次能源变革的机遇,结合“十二五”规划特别是能源发展规划等的编制,加强对能源战略、能源结构、能源布局、能源政策、能源价格,以及国际能源合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研究,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和工作方向。

  美国和西方国家非常重视通过制定能源战略、政策、法规来具体指导本国能源产业的有序发展。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是建立在大量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的,因此比较具体,有很好的全局预见性、可操作性和政策的连续性,值得我们借鉴。

  3、亟需建立新能源的资金保障体系

  从资本角度看,新能源的实际资本收益远低于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产业。因此,新能源产业始终没有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目前,我国应从政府投入、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积极向市场化方向转变。加大风险投资在新能源领域的融资规模;借鉴国外绿色证书交易模式,在国内各省市间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调动资源丰富地区开发利用新能源的积极性;同时还应积极发展创新型融资产品,如与政府减排目标、能源价格等标的挂钩的指数型债券,通过补偿机制有效规避新能源发展中的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鼓励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和BOT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进行融资建设。

  4、完善新能源价格政策

  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做法,适时出台风电、太阳能的“电价——利率联动机制”,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为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电价补贴提供保证。在新能源发电的接入系统突破、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以及上网电价落实等方面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综合运用价格、税收、财政和金融等政策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风电、太阳能项目赢利能力差的问题,创造风电、太阳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新能源渐成各国“兵家必争之地”

  一、新能源所占比重增大但仍偏低,未来化石能源仍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从全球主要能源供应结构看 ,1973—2008年石油、天然气、煤炭所占比重均有所下降,其中石油占比的降幅最大,由46.1%下降到34%。新能源所占比重增大,其中核能占比由0.9%上升到5.9%,增长速度最快;天然气占比由16%上升到20.9%。尽管新能源增幅较快,但在2008 年能源供应量总额中所占份额却最少,仍偏低。

  二、世界各国支持补贴政策力度加大,新能源产业发展增长趋势不变

  从政策环境来看,首先是美国国会延长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2009年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的退税政策得以延续,美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的发展得到了法律的保障;二是,欧盟各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得到各自政府的批准,可再生能源市场需求得到保障;三是,日本恢复了停滞了两年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日本光伏发电市场将重新启动。四是英国规划推行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收购补助计划,补贴对象锁定规模小于5MW的小型太阳能发电系统家庭用户。英国官方估计,新补贴方案将可带动英国再生能源发电比重,由5.5%提升至30%。

  三、多样化和创新型的融资模式带动新能源领域投资快速增长

  虽然新能源产业在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较小,但是自2008年9月之后,新能源产业投资进入了低迷期,2008 年下半年新能源产业投资同比下滑23%。2008年末,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在很多国家相继推出的救市计划中,新能源和其他低碳或清洁技术项目的财政预算大大提高。

  2008年新能源投资中,资本投资主要投入在太阳能光伏产业和风能方面的生产厂房及设备上,总的全球研究和开发支出可能超过150 亿美元。新能源领域的创新和扩张得益于持续大量流入的私人股权投资和风险资本投资;此外,欧洲投资银行为欧洲以及全球的新能源项目研发提供了超过26亿美元的资金,成为最大的资金提供银行。近些年,发展中国家的新能源投资有了长足的进步,从2004 年的5亿美元增长至2008 年的20 亿美元。

  四、美国试图利用新能源稳固霸主地位

  从小布什政府开始,美国就把对未来战略产业的设想纳入宏观规划,并把目光锁定在以新能源为核心的新兴战略产业上。金融危机的爆发提升了美国政府对战略产业的关注力度,奥巴马政府上台后不久就推出了“美国复兴与再投资计划”,准备在3年内让美国可再生能源的产量倍增,计划在未来10年内投资1500亿美元进行新能源开发,并创造500万个新工作岗位;到2015年新增100万辆混合动力汽车;到2012年做到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占美国发电总量的10%,到2025年占到25%,实现过去30年才能达到的目标。

  美国现阶段对新能源构想的核心部分是核能,而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的开发也在齐头并进。截至2009年,美国全国电力生产的1/3来自非碳能源。此外作为对新能源开发的补充,美国还在大力发展各种节能技术。

  五、新能源发展仍依赖于补贴式发展模式

  新能源发展初期除自身投入成本高、见效周期长、风险大外,还面临传统能源的巨大竞争压力。因此,为推进新能源发展,国外在新能源定价机制方面并非完全按成本直接定价,而是综合考虑市场因素,通过预测价格、竞标、补贴等方式确保执行新能源价格。

  新能源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迅速发展,但同时也成为其发展的软肋——一旦政府政策改变将对新能源企业造成最大的风险。发达国家新能源的发展历程表明,补贴式新能源产业发展模式只能作为新能源开发的引发剂而非长久之计。新能源产业要真正成为未来各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必须寻找新的科技、资本手段来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机遇

  一、国家能源委的成立加快新能源建设步伐

  新设立的国家能源委是国家高层次的能源决策机构,负责牵头组织各个部门的领导一起来参与研究能源领域国家层面的大事。国家能源委将加强对能源战略、能源结构、能源布局、能源政策、能源价格以及国际能源合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研究,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和工作方向。目前,煤电之争、太阳能、风能的发展都涉及到价格或补贴问题,一旦理顺资源价格体系,将会促进能源特别是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委还将牵头制定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将指导能源中长期开发建设,覆盖时间预计超过20年。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将重点调整能源结构多元发展,发展新能源、核能及生物质能源、水能、风能等。鉴于减排压力的紧迫性,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将加快新能源建设步伐。

  二、《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为新能源规范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将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与原《可再生能源法》相比,重点不再是立法推动新能源,而是协调解决各方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新能源将进入合理、有序和规范的高速发展新时期。修正案既有利于屏蔽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低品质产能,也对未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奠定了法律基础。国家将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将对新能源行业达到直接补偿差价费用和扶持产业的作用。

  三、发展新能源成为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

  国家已经制定2020年非化石能源使用达到15%的目标,这必然要依靠发展光能、风能、核能等新能源。据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介绍,“十二五”期间,按照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思路,将把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转变放在工作第一位。围绕我国在哥本哈根会议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重点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加大能源科技研发力度等。“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刚刚起步,预计会更加注重新能源发展,增加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比重,加快能源结构的调整。

      新能源产业尚存四大挑战

  一、新能源短期内难以取代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

  2009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0亿吨标准煤。据测算,到2020年,能源需求总量可能高达45亿吨标煤,这意味着新能源领域必须加大投入才能确保消费比重稳定提升。根据国家能源局的判断,为实现非化石能源达到15%的目标,2020年水电应达到3.5亿千瓦,风电应达到1.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应达到2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应达到3000万千瓦,核电应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从目前来看,新能源各个领域都还有很大差距。

  根据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的预测,目前所有新能源技术都不足以在所需的规模上取代传统的能源结构。到2025年,新的能源技术可能不会在商业上可行和普及。一项新的生产技术被广泛采用,平均需要花费25年。

  因此,从长远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要大量取代化石能源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预计二十一世纪的上半叶,化石能源在我国仍将占主要地位,煤炭仍将占有重要地位。

  二、核心技术亟待突破

  在新能源领域,各产业过度依赖成本优势,部分产业高度依靠外需市场,多数产业以加工制造为主,拥有自主技术比较少。以风电为例,全球风电领域技术已基本成熟,目前正向大容量、低风速、高效率等方向发展。对于整机的装配制造技术,国外已向我国进行了广泛转移。目前,我国只对少数风电设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由于对设计原理性技术的不掌握,也无法完全掌握关键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这导致国产设备可靠性、效率与国外设备相比,都比较低下。新能源装备中的关键零部件及关键原材料不能自主化,不仅使我国新能源设备中的大量利润流失,而且导致产品关键部件严重依赖国外进口,严重制约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在缺乏核心技术情况下进行风电的大规模开发,还会导致低技术水平的重复建设、埋下质量隐患,并迫使大量风电项目在不久的将来就面临被淘汰或升级改造的压力,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如何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并消化吸收国产化,正成为新能源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产业链结构仍然畸形

  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存在简单追风倾向。以太阳能电池为例,我国产量占全球总量近1/3,2008年我国光伏系统安装量为40兆瓦,仅占全球总量的0.73%。上下游生产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德国当年的光伏系统安装量是1500兆瓦,在全球总量中的占比达27.27%;西班牙的安装量更是达到2511兆瓦,在全球总量中的比例高达45.65%。目前我国光伏产业链结构明显不合理。产业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在产业链的健康之上。

  四、国际新能源合作面临压力

  由于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发展阶段有所不同,因此在新能源领域的政策、态度和出发点也存在差异, 这使国际合作面临着一定的挑战。第一, 技术转让纠纷日渐增多。有关新能源核心技术的问题已经成为新能源领域合作的障碍。一方面, 发达国家技术出口管制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双方合作。例如美国的新能源技术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限制向中国转让。另一方面, 发达国家极力推动技术转让的完全商业化, 高价向中国出售设备谋取超额利润。第二, 征收“碳关税”的可能性极大。美国提出征收“碳关税”的行为不利于双方的新能源合作。双方在此问题上存在明显分歧, 相关贸易摩擦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两国新能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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