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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机械化作业面劳动保护
字号:[    ] 发布时间:2009-10-30 00:00:00 来源:中国煤炭网 发布人:黄振东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笔者对某公司六矿已拥有的13个机采面(其中:综采工作面4个,高档普采面9个),3个综掘碛头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笔者发现随着矿井机械化水平的提高,矿综采、综掘项目陆续的上马,各矿由于电、钳工技术力量薄弱,设备故障等原因,职工劳动保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煤矿安全规程》、《劳动保护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也还存在不少问题,笔者认为:加强机械化作业面劳动保护,切实保护井下职工身体健康是势在必行。

    一、机械化作业面作业现状

    某公司六个生产矿井从现有机械化作业面的现状看:

    (一)工作面的工序。四个综采工作面采用刮板运输机,支架推溜器自行推移,机组收浮煤后移溜(割煤→拉架→移溜);九个高档普采面采用割煤→推溜→支柱→挂梁;三个综掘头采用切割→出矸→支护。

    (二)工作面作业方式。四个综采工作面一般都是两采一准;高档普采爬地式割煤机割煤一般也是两采一准;旋臂式综掘机一般是三掘一准或两掘一准。

    (三)工作面采高和断面。综采工作面采高最厚煤层2.1米,最薄煤层0.8米;高档普采工作面一般在0.5米至0.8米区间;综掘头的断面一般是7.1m2--9.3m2。

    (四)工作面的温度。六个生产矿13个机采面和3个综掘头,从综掘头现场抽查某个碛头温度达到26度,掘进时达到28度;某矿-2412(K25)高档普采面温度达到27度,某矿-2429综采工作面温度超过30度外,其余工作面和综掘头平均温度在23度至24度区间,没有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五)作业面的粉尘情况。综采工作面粉尘浓度大多为全尘5.3mg/m3,呼吸粉尘1.2mg/m3;高档普采工作面大多为粉尘浓度为全尘6.2mg/m3,呼吸粉尘1.3mg/m3;机掘工作面大多为粉尘浓度为全尘6.3mg/m3,呼吸粉尘1.3mg/m3。个别矿在掘进机作业时粉尘浓度大的情况下,已使用了除尘机,效果较好。

    二、机械化作业面劳动保护存在的原因及问题

    机械化作业应该说对职工减轻劳动强度和提高产品效率有极大优势,对企业效益和安全生产十分有利等,由于电、钳工技术力量薄弱,设备故障等原因,职工劳动保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煤矿安全规程》、《劳动保护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职工超出8小时劳动时间。根据调查:除某矿个别队搞一采一准没有超除8小时劳动时间外,凡是搞两采一准和三采一准的工作面和综掘头大多数都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加之机械设备出故障,职工劳动时间普遍在8小时以上,溜子班司机时间则更长,一般在10个小时左右。

    (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好。从调查情况看:采煤工作面作业的职工除个别煤矿穿上了统靴外,其余各矿采煤工作面作业的职工都习惯穿解放鞋(矮底板胶鞋),综掘头职工穿统靴较好;各单位防尘口罩使用较差,有的习惯用纱布口罩,而不愿意用防尘口罩。

    (三)班中餐吃在班中的不多。班中餐除个别煤矿规定了队必须给职工每班送班中餐以外,其余各矿班中餐费用都是造在职工工资表中,有的矿虽然规定了自带班中餐,但实际上没有带,饿起肚皮干活。

    (四)职工劳保用品不够用。六矿中有两个煤矿职工反映劳动强度大,个别职工反映口罩数量不够用,手套质量较差;职工劳保用品大多数矿根据职工个人出勤所得劳动防护费,实行个人账户累计节余制,职工领取劳保用品从帐户中直接冲减;支柱卸压时及割煤产生的防尘水较多,职工的衣服全被淋湿,劳保用品不够用,同时,导致风湿严重,影响了职工的身体健康。

    (五)现场作业时粉尘浓度大,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综采工作面和综掘头由于设备性能原因,割煤机除个别矿内、外喷雾装置能够行成雾状以外,很多矿的内喷雾装置形不成雾状,某矿N1013综掘工作面综掘机外齿轮能形成雾状,但内齿轮不能形成雾状,另一矿综掘工作面粉尘浓度则更大,职工在现场眼睛都很难睁开,严重影响职工身体健康。

    (六)温度超规职工上班难承受。综掘工作面温度升高的原因是由于综掘性能属于悬臂式,操作时上下、左右旋转,温度自然增加2-3度;某矿主要是随着开采深部的增加,地温上升,-2412、-2429工作面温度达到30 度,工人上班无法穿衣服,带上防尘口罩出气困难。

    四、采取的措施及对策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机构。

    1、成立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机构。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机构可设在各单位矿安监处,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职业危害防治培训、硬件投入、环境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并有权对责任不到位,落实不力的部门或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2、建立职业危害防治机构。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工作开展,要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安排,月月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及时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矿区舆论宣传工具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和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意识。各单位工会专职劳动保护干部和人力资源部的同志还要利用每周安全学习的时间,到各队为职工讲解劳动保护方面的知识、规定,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让职工了解煤矿职业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了解粉尘等职业危害导致尘肺病的严重性,严格执行防、降尘及健康监护等措施,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树立安全与健康理念;要开展对职工上岗前和工作中的定期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培训,教育和督促职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四)切实解决好职工超出8小时劳动时间。《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同时,《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也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因此,一是改进生产工艺,缩短工作场地操作劳动时间;二是要缩短职工途中往返时间,该装人力车的要配备,该用机车接送的要接送;三是适当增加职工延时工资;四是改变工作作息时间,尽可能将“三、八”制改为“四、六”制作业。

    (五)切实解决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管理。一是按照《劳动保护条例》要求,下井职工必须穿矿靴;统一规范凡是下井职工必须穿矿靴;二是采掘工作面职工必须强行带口罩,凡不带口罩者纳入反违章范畴;三是人力资源、工会、监察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进行监督,确保劳保用品质量;四是对淋水大,温度高的工作面各单位要具体问题区别对待,缩短劳保用品领用时间,该增发工作服的增发工作服,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六)班中餐必须吃在班中。班中餐费用造在职工工资表中不利于职工身体健康,一是恢复班中餐食堂,专门为下井职工做班中餐,使其不克扣职工班中餐数量,并设立监督人员;二是班中餐费用不准造在职工工资表中。

    (七)健全防尘系统,强化源头治理。煤矿是职业危害最严重的行业之一,从某矿2008年底参加市医疗保险对在岗职工、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情况来看,总体情况不是很好,参加体检共2096人,体检未见异常的仅仅411人,仅占参加体检人数的19.6%;其余1685人身体或多或少都有问题,其中高血压342人(I期222人、II期59人、III期8人、其它血压不正常53人;其中在岗高血压38人。I期有37人、II期有1人);双肺感染纹理增多362人;乙肝大小三阳141人(其中小三阳127人、大三阳14人,在岗12人);慢性支气管炎297人;肺气肿74人;因此,一是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防职业病的发生,加强井下现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及其他有害物理因素等进行定期监测;二是建立健全防尘系统,完善综合防尘措施,实施煤体注水、湿式打眼,采用巷道喷雾降尘等综合防尘技术,控制粉尘危害程度;三是综掘工作面综掘机要对内齿轮不能形成雾状加以改进,该安装除尘机的碛头安装除尘机,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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