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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煤炭企业治安保卫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11-23 00:00:00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发布人:黄振东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煤炭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公安部部署的全国治安系统集中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专项行动, 加大煤炭企业治安保卫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力度,学习治安保卫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在紧急情况下现场处置问题的方式方法,全面提升治安保卫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努力完善治安保卫技术措施,促进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平安矿区、和谐矿区”建设,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煤炭企业治安保卫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组织
    请各单位治安保卫部门加强组织与宣传,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班,并确定专人带队。

    二、参加培训人员
    1.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分管领导;
    2.各单位保卫、治安、联防、应急、统战、武装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

    三、培训内容
    1.煤炭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煤炭企业各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及犯罪预防;
    3.治安保卫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
    4.治安保卫文书写作与档案管理;
    5.治安保卫业务必备知识(法律知识、公安业务知识、消防知识、保密知识、内部纠纷调解与处理知识等);
    6.煤炭行业治安保卫技术措施与紧急情况下现场处置方法;
    7.治安保卫设备与装备。
    培训班将邀请中国公安大学等高校专家教授和部分企业集团的有关领导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互动,共同研讨和答疑。

    四、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0年12月24至30日,报名截止12月18日;
    地点:厦门市(12月24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1年1月14至20日,报名截止1月8日;
    地点:南宁市(1月14日报到)
    第三期
    时间:2011年2月28至3月5日,报名截止2月22日;
    地点:海口市(2月28日报到)
    具体培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费用
    1. 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王景亮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 2 张 2 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教育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煤炭企业治安保卫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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