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0〕 58 号
各有关单位: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起草的《工资条例》有望近期出台。该条例从工资决定的方式、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的宏观调控、工资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对工资管理问题进行了规范。另外《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对职工奖励、惩罚也失去了法律依据,如何结合《劳动合同法》制订企业对员工的奖惩办法,有效实现员工奖惩管理,成为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为了帮助各用人单位前瞻性地了解《工资条例》立法动态及内容,掌握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要点,优化企业职工奖惩制度,避免劳资冲突,最大限度的降低劳动争议,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工资条例》解析与职工奖惩制度设计及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1.各单位的分管领导;
2.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劳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企管部、工会、财务部相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工资条例》草案重点解读;包括:工资协商与工资增长机制的新规定;《工资条例》给单位用工带来的主要影响;如何完善内部薪酬制度等。
2、薪酬设计与工资支付技巧;包括:结构工资的设计与法律意义;如何设计工资调整条款;企业工资管理的重点、难点、疑点及其争议防范与处理等。
3、企业职工奖惩制度设计与管理技巧;违纪职工处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培训班将邀请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所、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等单位有关专家授课答疑。
三、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0年12月10日至16日,报名截止12月4日;
地点:海口市(12月10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1年1月7至13日,报名截止1月1日;
地点:哈尔滨市(1月7日报到)
具体培训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培训班交流
为提高培训班的实效,各单位可根据培训内容及自身单位实际情况,先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并形成文字材料,各单位的交流材料请提前用电子邮件发到培训处,培训处电子信箱:ccden_pxc@126.com,培训处将安排在交流会上发言。
五、费用
1.会务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 莉 王景亮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教育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工资条例》解析与职工奖惩制度设计及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