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文件
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0〕17 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监机构、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业:
为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精神, 进一步强化与落实2010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有关人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能力,全面排查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治理各种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同时交流各地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经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监机构有关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
2.煤矿生产管理人员(矿长、生产矿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区队长、技术科长、调度人员、工长及班组长等);
3.煤矿技术管理人员(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通风机电工程师、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等);
4.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矿长、安监处长、安监员、救护队长、队员)。
二、培训内容(侧重实务)
1.学习贯彻《通知》有关精神;
2.解读与隐患治理有关的法律法规;
3.煤矿隐患的类别;
4.煤矿隐患的排查重点和难点;
5.煤矿隐患的治理重点和难点;
6.交流部分煤炭企业隐患治理的先进经验。
培训班将特邀《煤矿隐患治理--从零开始的安全工作》的编者和《煤矿三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研究》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潘凤春等专家主讲,并与学员代表交流、互动,共同研讨和答疑。
三、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0年5月16日至22日,报名截止5月10日;
地点:厦门市(5月16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0年6月1日至8日,报名截止5月25日;
地点:成都市(6月1日报到)
具体培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费用
培训费:138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五、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 莉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六、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 2 张 2 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人事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