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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煤炭教育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03-24 00:00:00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发布人:黄振东

中煤教协[2010]6号

各分会,各煤炭教育、培训单位:
    为了总结和表彰近几年来在煤炭教育科研方面的成果,检阅煤炭教育所取得的成就,调动广大煤炭教育工作者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煤炭教育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煤炭教育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5年至2010年期间,煤炭院校和煤炭企事业单位组织完成的,有关煤炭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学术专著等均在本次评选活动范围内(优秀教材评选工作另行安排)。其中,论文、报告类,需在该期间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或经正式审批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协会及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或获得分会奖励的。
    已经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优秀成果奖的,不在本评选范围。
    二、材料报送
    1、报送方式
    在评选范围内的候选材料,报送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在论文标题处加盖公章),并填写《煤炭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其中专著需要附3000字以内主要内容摘要。上述材料一并报送中国煤炭教育协会秘书处。
    协会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电子信箱:zmjyxh@163.net
    联系电话:010-64463739、64463740
    传真电话:010-64203379
    联 系 人:韩临江、刘佳
    2、报送时间:所有材料请于2010年4月30日前通过上述方式报送到协会秘书处。
    三、评选与组织
    对报送材料,经协会秘书处汇总、整理、分类后,提交协会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对获奖成果将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2010年召开的协会理事会上进行表彰。
    为了体现本次评选活动的广泛性,请各分会及时转发协会文件、发动会员单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报奖成果可采取分会推荐、各院校、企业推荐和个人申报等形式。各单位通过适当形式,及时通知到欲参评教职员工。
    凡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在报送材料的同时,汇寄评审费400元,用于专家评审劳务、文件资料、证牌制作、通讯等费用。
    开户名称:中国煤炭教育协会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账    号:0200004209014448731
 
 附件1、煤炭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附件2、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关于煤炭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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