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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03-24 00:00:00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发布人:黄振东

中煤协会综合【2010】60号

各省(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市、区)煤炭行业协会、有关煤炭企业:     
    全国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国煤炭行业开展多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多年来,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各省(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炭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煤炭企业的积极响应。从2002年至今,我们已经审定发布了500项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煤炭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煤炭工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审定和推荐工作,以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煤炭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管理创新经验,全面提高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
    按照《全国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
    由企业自主申报,经各省(市、区)煤炭行业协会审核推荐,并征得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以正式文件上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企业可以直接推荐。
    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
    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评审发布,并对成果创造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成果要求
    1.推荐单位要按照《全国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有关规定(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下载),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
    2.申报成果要结合当前煤炭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以下重点:战略转型与管理模式创新、科技进步与知识产权管理、节能减排管理、企业风险预测控制、企业社会责任、国际化经营、精益生产与现代基础管理等。
    3.申报成果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鉴定,报送时须提交《成果鉴定意见》,或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成果证书。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填报《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请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
www.coalchina.org.cn)下载表格,用计算机填写。
    2.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制定的计算方法执行(见附件2)。
    3.创新成果报告要反映成果主要创新点和应用效果,篇幅在1万字以上,最多不超过1.5万字。主报告中不能涵盖的内容,可以附件形式补充说明。
    4.提交申报成果内容概要。概要应精辟地说明该成果的核心内容和创新点,篇幅在1000字左右。
    5.申报表、成果主报告及成果内容概要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4份。并附送电子版,或发至邮箱xhzhb199366@163.com。
    四、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推荐参评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原则上由曾获行业特等和一、二等奖的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中产生。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石坚 孙忠男
    联系电话:(010)64463894、64463371
    传    真:(010)64463986、64463614
    电子邮箱:xhzhb199366@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邮政编码:100713
    附件: 1、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
           2、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办法
           3、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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