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文件
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0〕10 号
关于举办煤炭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人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有关精神, 加大各单位治安保卫人员继续教育力度,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网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平安矿区、和谐矿区”建设,切实做好各单位2010年治安保卫工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煤炭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组织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与宣传,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班,并确定专人带队。
二、参加培训人员
1.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分管领导;
2.各单位保卫、治安、联防、应急、统战、武装等部门负责
人及业务骨干。
三、培训内容
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职工安全手册》重难点解析;
2.结合保卫工作实际学习《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3.煤炭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4.治安保卫技术措施与紧急情况下现场处置方法;
5.煤炭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及犯罪预防;
6.治安保卫文书写作与档案管理;
7.治安保卫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
8.当前煤炭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人员思想教育。
培训班将邀请中国公安大学、中国安全生产科研院与部分煤炭企业等单位的有关领导与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和答疑。
四、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0年4月24日至30日,报名截止4月18日;
地点:厦门市(4月24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0年5月16日至22日,报名截止5月10日;
地点:成都市(5月16日报到)
具体培训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费用
1. 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
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人事
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