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煤矿生产、检修和复产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中煤协会综合【2010】29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春节期间电煤、电力稳定供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煤矿生产、检修和复产等工作的通知》(特急 发改运行【2010】23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统筹安排好春节期间煤炭生产,认真履行合同,做好煤炭供应;要合理组织停产检修,保证安全复产。
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安排情况。请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春节期间煤炭生产供应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