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文件
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09〕45 号
关于举办《煤矿防治水规定》
与煤矿防治水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监机构、煤炭协会,各煤矿企业:
为适应当前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新情况和新变化,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治矿井水害,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煤矿防治水规定》,并已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8号令)。
为深入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内容,全面理解《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含义,熟悉相关规定,并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设置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援设备,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开展水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切实提高防治水工作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大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煤矿防治水规定》与煤矿防治水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组织工作与交流
请各收文单位积极转发文件,认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班,做好统筹安排,并确定专人带队。
为增加交流的效果,请参加人员提前准备文字材料,并通过电邮发到培训处。培训处电子信箱:2005mtyxb@sina.com。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监机构、煤炭协会、煤矿企业分管领导,有关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各二级单位有关管理人员人与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全面解析《煤矿防治水规定》;
2.《煤矿防治水规定》应用疑难问题解答;
3.当前煤矿水灾害防治的现状与分析;
4.煤矿水灾害防治技术;
5.煤矿水灾害的监测和检查;
6.煤矿水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技术;
7.煤矿水灾害安全监管工作难点热点问题;
8.煤矿典型水事故案例分析。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互动。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0年1月23至29日,报名截止1月18日;
地点:海口市(1月23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0年3月7至14日,报名截止3月1日;
地点:桂林市(3月7日报到)
第三期
时间:2010年3月19至26日,报名截止3月13日;
地点:昆明市(3月19日报到)
具体地点等相关事项待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费用
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 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 责 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 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 2 张 2 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人事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煤矿防治水规定》与煤矿防治水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