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文件
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09〕37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人才强煤战略,帮助煤炭行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最新人力资源政策法规,准确把握劳动用工的政策,掌握人力资源的最新理论与业务知识,提高煤炭行业人力资源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有效促进煤炭行业人力资源(组织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工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09年第二期煤炭行业人力资源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组织
请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加强组织与宣传,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班。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安排专人带队。
二、培训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2、新时期煤炭行业人力资源工作职能、地位与新特点及新要求;
3、解读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等最新人力资源政策;
4、讲解人事档案、人才统计、劳资、福利、社会保险、离退休工作等工作理论与实务;
5、讲解人力资源(人事)教育培训、考核(试)、任用、人才储备与激励考评机制;
6、新时期职工教育工作:“培训需求设计、现代培训方法、培训课程设计与培训评估”理论与实务;
7、“薪酬与绩效“理论与实务;
8、各单位经验交流。
培训班将邀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交流和答疑。
三、参加对象
1、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煤炭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
2、各单位人力资源(人事、劳资、社保、职教等)部门与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09年11月13至20日,报名截止11月7日;
地点:厦门市(11月13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09年11月23至30日,报名截止11月17日;
地点:长沙市(11月23日报到)
具体地点等相关事项待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费用
1. 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电子信箱:2005mtyxb@sina.com(用途:仅限发送交流材料)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 2 张 2 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人事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2009年第二期煤炭行业人力资源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