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文件
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09〕38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信访工作是各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矿区、平安矿区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系统信访稳定与治安信访工作,及时把握当前工作形势,更新观念,强化管理,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做好当前国内经济企稳回升关键时期的煤炭行业信访稳定与治安信访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平稳较快发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09年第三期煤炭系统信访稳定与治安信访工作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的组织与交流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与宣传,在妥善安排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认真安排好培训计划,并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请确定专人带队,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研修班。
各单位的交流材料请提前用电子邮件发到培训处,培训处将择优在交流会上安排发言。
二、参加人员
1.各单位的分管领导;
2.各单位信访与治安工作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
三、研修内容
1. 当前国内经济企稳回升关键时期煤炭系统信访稳定与治安信访工作的现状分析;
2. 煤炭行业信访工作操作实务与风险控制(如劳资问题、集体上访问题、矿区环境恢复治理问题、上访老户问题等);
3. 信访听证理论与实务;
4. 解读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及重难点分析;
5. 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与制度化建设;
6.煤矿内部治安有关法律法规与治安工作的创新;
7. 交流各地、各企业先进经验。
研修班将邀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央党校、中国信访学会、公安干部培训中心及部分企业集团等单位的有关部门领导与专家授课,并安排交流。
四、研修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09年11月9日至16日,报名截止11月3日;
地点:黄山市(11月9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09年11月20日至27日,报名截止11月14日;
地点:昆明市(11月20日报到)
具体培训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研修班费用
1. 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请各收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研修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人事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2009年第三期煤炭系统信访稳定与治安信访工作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