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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第一期标准化知识及标准编写培训班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09-02-23 00:00:00 来源: 发布人:黄振东

煤协会科技函〔2009〕1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贯彻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规范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提高标准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煤炭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更好地满足企业对标准的需求,促进煤炭标准化工作持续高效开展,经研究,定于3月17-18日举办2009年第一期标准化知识及标准编写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统一安排,培训具体事宜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协助办理。
    培训时间:2009年3月17-18日,3月16日报到;
    培训地点: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
    二、参加人员
    申报或列入煤矿安全标准(AQ)和煤炭行业标准(MT)计划项目、但没有经过标准化知识及标准编写培训的标准起草人员;从事煤炭标准化工作,但未经标准化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与贯彻执行标准有关的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和检测检验机构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标准化工作现状与发展趋势、采用国际标准基本知识、GB/T1.1~1.2及其实施指南讲解、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等。
    四、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统一定购,培训时统一下发。
    五、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标准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报到时,填写标准培训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填写姓名)。
    六、要求
    1、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统一报送到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2、为便于提前预订培训教材,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于3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汇总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没有返回培训班报名回执表的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一律不发培训教材。
    本次培训班住宿费、教材费、资料费、培训费等有关费用自理。食宿安排等有关会务工作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研究院和中煤联洋会议有限公司办理。
    联系人:刘富、郑厚发
    联系电话:010-64463367;传真:010-64463367
    E-mail:mkaqfh@chinacoal-safety.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邮政编码:100713

    附件标准化知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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