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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煤炭法律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08-11-18 00:00:00 来源: 发布人:黄振东
有关会员单位:
    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4月,第一批设立18个专家委员会,由400多位委员组成,是煤炭行业最权威的技术支撑与参谋咨询机构。为适应煤炭工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提高煤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推动煤炭企业依法治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煤炭工业法律事务工作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拟增设煤炭法律专家委员会。现面向相关政府机构、大型煤炭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征集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单位限推荐专家候选人1名。
    二、推荐条件
     1、从事法律事务及相关工作8年以上;
     2、担任本单位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部门(法律院系)负责人,或者在相关法律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成就;
     3、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司法职业资格(律师、法官、检察官资格);
    (3)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三、推荐方式
    专家推荐工作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进行。采用组织推荐、本人同意、协会认定的办法。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所推荐专家填写《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寄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政策研究部法律事务处 (注:同时报送电子版) 。
有关表格可登陆“国家煤炭工业网”下载。网址:www. coalchina.org.cn
    四、推荐时间
    专家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21日。
    五、有关要求
   (一)推荐煤炭行业专家,进一步加强行业专家队伍建设,是推进煤炭工业现代化和规模化建设,实施依法治企战略的重大举措。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遴选,切实把煤炭法律领域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为我国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经协会研究认定后,将颁发证书,向社会公布,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未入选的候选人,将进入全国煤炭工业专家库。
    联系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政策研究部法律事务处
    周  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 编:100713
    联系电话:010-64463633(带传真) 64463128
    电子邮箱:zcyjb@163.com  zcyj@chinacoal.gov.cn
    附:煤炭工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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