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知精神和国家统计局授权,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统计信息工作,努力为政府决策服务,我会决定自2008年11月开始,建立行业月度统计信息快报制度,以积极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尤其是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变被动为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煤炭健康发展,恳请有关部门、会员企业协助我会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产煤省(区市)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企业于每月5日前,将本省(区市)、本企业煤炭经济运行的主要数据报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表格附后)。
2、在报送快报数据的同时,要结合本省(区市)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煤炭经济运行形势的分析,对影响经济运行的主要事项予以重点说明。
3、各单位要明确报送数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数据报送要求以电子版形式直接发送到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邮箱。
联 系 人:刘永平
电话(传真):010--64225560
电 子 信 箱:xhtx@chinasafety.gov.cn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