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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煤炭行业法律事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3-06-08 00:00:00 来源:关于举办2013年煤炭行业法律事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黄振东

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3〕40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机构、煤炭协会,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对部分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了修订或重新释义。为帮助行业法律事务人员和政策法规科研管理人员学习跟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强化对部分新修订或重新释义条款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法规政策监管体系,更好地利用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做好煤矿开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事务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应对,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煤炭行业法律事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单位法律事务(或政策法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全面解析新颁布法律法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
    2.解读新修订法律法规:《煤炭产业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稿)、《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3.《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与企业总法律顾问制解析;
    4.解析《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公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的重难点问题(根据学员要求);
    5. 各单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对及操作实务;
    6.法规政策调控体系建设与工作经验交流。
    届时将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及部分企业(集团)法律事务部门有关专家授课和答疑。
    三、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3年7月5至12日,报名截止6月28日;
    地点:云南西双版纳(7月5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3年7月26至8月2日,报名截止7月20日;
    地点:辽宁大连(7月26日报到)
    具体地点等相关事项待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费用
    1.培训费:148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五、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曾静华  王彩清
    会务咨询电话:010-63561801    63562231 
    会务传真:010-63563901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电子信箱:2455953437@qq.com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联系人:张可生  张帆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监总局大楼)   邮编:100713
    六、培训证书
    参加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中国煤炭教育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教育培训”或“通知公文”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资讯中心”-“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法律事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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