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救援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煤矿救援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提升煤矿应急救援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煤矿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应急管理与救援机构工作人员;
2.各煤矿企业应急管理、安全管理部门,煤矿救护队、调度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二、拟培训内容
1.宣贯《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
2.《矿山救护规程》与《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
3.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
4.煤矿救护应急救援装备使用、管理与新装备、新技术;
5.煤矿矿井事故与灾害处理技术及方法;
6.救援决策指挥技能;
7.煤矿救护队预防性检查方式与方法;
8.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
9.救护队自我防护、自救技术与应急救援心理训练;
10.国外煤矿救援技术、方法及装备;
11.煤矿救护军事化管理及训练方法。
具体授课内容将根据学员反馈的信息有所侧重或调整。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煤监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及国家级煤矿应急救援基地有关专家主讲。
三、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2年3月30至4月4日,报名截止3月24日;
地点:海口市(3月30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2年4月24至30日,报名截止4月18日;
地点:长沙市(4月24日报到)
具体地点等相关事项待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费用
1. 培训费:148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五、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谢进 赵 丽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监总局大楼) 邮编:100713
六、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中国煤炭教育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
会务组。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的 “人事培训”或“通知公文”栏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2012年煤矿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