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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煤炭行业2011年下半年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1-07-22 00:00:00 来源:关于举办煤炭行业2011年下半年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黄振东

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1〕50 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系统把握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学习新时期、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不断提高煤炭行业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煤炭行业2011年下半年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组织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与宣传,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参加培训,并确定专人带队,力争做到轮训一遍。
    二、参加对象
    各级煤炭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和工作人员,特别是新上岗的纪检监察人员。
    三、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伟大历程和中央领导同志“七一”讲话精神解读;
    2.宣贯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
    3.学习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4.解析《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细则;
    5.信访、举报管理流程与操作实务;
    6.查办案件、治理贿赂等方面的方法与技巧;
    7.研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
    8.煤炭行业效能监察专题讲座。
    培训班将根据学员反馈意见对培训内容有所侧重与调整。
    届时将邀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部分省纪委以及企业有关负责人和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与答疑。
    四、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1年8月20至26日,报名截止8月14日;
    地点:西宁市(8月20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1年9月3至9日,报名截止8月26日;
    地点:南昌市(9月3日报到)
    具体培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费用
    1.会务费:98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谢进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监总局大楼)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人事培训”或“通知公文”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煤炭行业2011年下半年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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