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1〕23 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监机构、煤炭协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强化工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水平,促进工会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女职工权益保护、民主管理、劳动保护等方面政策法规,引导与组织职工参加劳动保护、民主管理和监督活动,积极发挥工会在劳动关系、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11年工会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组织
请各单位工会加强组织与宣传,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工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班,并安排专人带队,力争做到轮训一遍。
二、培训班交流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各单位可根据培训内容及自身单位实际情况,先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并形成文字材料,各单位的交流材料请提前用电子邮件发到培训处,培训处电子信箱:ccden_pxc@126.com。培训处将安排在交流会上发言。
三、培训内容
1、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与新形势下的工会组织建设;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解析与工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新《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新《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重难点解析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4、工会干部的素质修养和工作艺术;
5、新时期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6、工会经审、女职工业务工作与工会自身建设。
届时将邀请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与部分省总工会干校有关专家、资深学者出席与授课。
四、参加对象
1、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监机构工会负责人与业务骨干;
2、各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人与业务骨干,二级单位工会负责人与业务骨干等。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1年5月22至28日,报名截止5月16日;
地点:牡丹江市(5月22日报到,请准备4张2寸证件照片)
第二期
时间:2011年6月10至16日,报名截止6月4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6月10日报到)
具体地点等相关事项待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名后另行通知。
六、费用
1.培训费:98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七、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 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监总局大楼) 邮编:100713
八、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人事
培训”或“通知公文”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2011年工会工作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