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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第二期煤炭行业信访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修班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1-03-25 00:00:00 来源:关于举办2011年第二期煤炭行业信访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人:黄振东

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1〕22 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信访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各单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矿区、平安矿区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信访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把握当前形势,更新观念,强化管理,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煤炭行业信访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平稳较快发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11年第二期煤炭行业信访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的交流
    各单位的交流材料请提前用电子邮件发到培训处,培训处将择优在交流会上安排发言。培训处电子信箱:ccden_pxc@126.com
    二、参加人员
    1.各单位的分管领导;
    2.各单位信访与综治工作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
    三、研修内容
    1.“十二五”开局之年煤炭行业信访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分析;
    2.煤炭行业信访工作操作实务与风险控制(如劳资问题、集体上访问题、矿区环境恢复治理问题、上访老户问题等);
    3. 信访听证理论与实务;
    4. 解读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及重难点分析;
    5. 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与制度化建设;
    6.煤矿内部治安有关法律法规与治安工作的创新;
    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解析与信访稳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研修班将邀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国家信访学会、公安干部培训中心及部分企业集团等单位的有关领导与专家授课。
    四、研修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1年4月24日至30日,报名截止4月18日;
    地点:海口市(4月24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1年5月15日至22日,报名截止5月9日;
    地点:昆明市(5月15日报到)
    第三期
    时间:2011年5月27日至6月2日,报名截止5月21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5月27日报到)
    具体培训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研修班费用
    1.培训费:98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请各收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研修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
    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监总局大楼)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人事培训”或“通知公文”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2011年第二期信访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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