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0〕59 号
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监机构、煤炭协会,各煤矿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委办〔2007〕11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07〕29号)的精神,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结合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检验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班,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素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班,并统筹安排,确定专人带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培训班。
二、参加培训人员
1.各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
2.各级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与煤矿企业负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的人员;
3.各有关设计单位、生产厂家负责人等。
三、培训内容
1、煤矿瓦斯及通风管理基本知识;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传感器、分站、电源、断电仪、甲烷风电闭锁装置、传输接口、主站和系统软件等)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检验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3、矿用传感器、分站、电源、断电仪、甲烷风电闭锁装置、主站和系统软件等常见问题及检修方法。
培训班将邀请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研院所及相关生产厂家的有关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和答疑。
四、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0年12月19至25日,报名截止12月13日;
地点:昆明市(12月19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1年1月14至20日,报名截止1月8日;
地点:南宁市(1月14日报到,有关证件请提前准备)
具体培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费用
1.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王景亮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 2 张 2 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教育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煤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