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0〕34 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信访专(兼)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业务技能,加大沟通力度,强化谈判语言技巧,更新观念,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实践创新;优化信访工作制度化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正确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化解利益矛盾,不断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切实做好2010下半年煤炭行业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和谐矿区、平安矿区建设,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10年下半年煤炭行业信访工作业务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组织与交流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与宣传,并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组织本
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并确定专人带队。
各单位的交流材料请提前用电子邮件发到培训处,培训处将择
优在交流会上安排发言。培训处电子信箱:ccden_pxc@126.com
二、参加人员
1.各单位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
2.各单位信访工作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特别是新上岗的信访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1.2010年下半年煤炭行业信访稳定工作分析;
2.有效沟通管理、谈判语言技巧与信访工作;
3.煤炭行业信访工作操作实务与风险控制(如劳资问题、集体上访问题、矿区环境恢复治理问题、上访老户问题等);
4.解析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及重难点;
5.信访接访实务;
6.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与制度化建设;
7.交流各地、各企业先进经验。
培训班将邀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信访学会及部分煤炭管理机构、企业集团等单位的有关部门领导与专家授课,并安排交流。
四、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8月2日至9日,报名截止7月27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8月2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23日,报名截止8月10日;
地点:大连市(8月16日报到)
具体培训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培训班费用
1.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
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 责 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教育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2010年下半年煤炭行业信访工作业务技能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