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10〕30 号
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监机构、煤炭协会,各煤矿企业:
为帮助有关人员全面正确理解《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条文含义和立法背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参与起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专家编写了《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对《煤矿防治水规定》逐条进行了解释,并对我国近年来的重特大典型水害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利于深化对《防治水规定》的学习和理解。
为帮助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企业的广大干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地质勘探、设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深入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提升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和技术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解析与煤矿(含在建)防治水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组织工作与交流
请各收文单位积极转发文件,认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班,做好统筹安排,并确定专人带队。
为增加交流的效果,请参加人员提前准备文字材料,并通过电邮发到培训处。培训处电子信箱:2005mtyxb@sina.com。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监机构、煤炭协会、煤矿企业分管领导,有关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各二级单位有关管理人员人与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全面解析《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
2.重大、典型煤矿水灾害事故案例分析;
3.当前煤矿(含在建)水灾害防治的现状与分析;
4.煤矿(含在建)水灾害防治与应急救援技术;
5.煤矿(含在建)水灾害的监测和检查;
6.煤矿(含在建)水灾害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难点热点问题。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矿业大学、部分煤矿企业集团等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0年7月19至26日,报名截止7月13日;
地点:杭州市(7月19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10年8月6至13日,报名截止7月31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8月6日报到)
第三期
时间:2010年8月20至27日,报名截止8月14日;
地点:成都市(8月20日报到)
具体地点等相关事项待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费用
1.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王彩清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王景亮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 2 张 2 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财务报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作为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建议各单位把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差旅费报销与结业证书挂钩,对没有正常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而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采取不报或少报差旅费用的措施,从而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严肃送培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人事
培训”栏和“中国煤炭教育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均有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煤矿防治水规定释义》解析与煤矿(含在建)防治水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