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煤炭系统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专题培训知班的通知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事业单位: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机制和手段,是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煤炭行业,大力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对于充分调动煤炭系统女职工参与煤炭行业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和谐稳定的煤炭行业新型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各项内容以及《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创新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约工作程序与内容,交流各地相关工作经验,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煤炭系统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班的组织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与宣传,把文件转发到基层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二、参加培训人员 1、各级煤炭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 2、各单位工会负责人,工会女工部、工会法工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各单位劳资、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及业务骨干等。 三、培训内容 1.煤炭行业当前女职工的劳动就业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约现状分析; 2.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3.学习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各项内容; 4.《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中的有关工作规定; 5.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约工作程序与内容创新; 6.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约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劳资与法律问题; 7.交流各地的先进做法与经验。 培训班将邀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部分企业集团公司等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互动,共同研讨和答疑。 四、培训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08年10月17日24日,报名截止10月11日; 地点:昆明市(10月17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8日,报名截止10月26日; 地点:海口市(11月1日报到) 具体培训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四、培训班费用 1、会务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五、报名办法 请各收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培训班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陈海坤 谢进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电子信箱:2005mtyxb@sina.com(用途:仅限发送交流材料)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六、培训证书及财务报销 参加培训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中国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的“教育培训”栏和“中国煤炭培训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煤炭系统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doc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
新闻来源: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