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字〔2008〕22 号
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炭协会,各煤炭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任务,深入进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为全面学习掌握《实施意见》,以《实施意见》为指导,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治理各种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同时交流部分煤炭企业隐患治理的先进经验,切实做好2008下半年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08年下半年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的交流工作 各单位的交流材料请提前用电子邮件发到培训处,培训处将择优在交流会上安排发言。 二、参加人员 1.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 2.煤矿生产管理人员(矿长、生产矿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区队长、技术科长、调度人员、工长及班组长等); 3.煤矿技术管理人员(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通风机电工程师、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等); 4.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矿长、安监处长、安监员、救护队长、队员)。 三、研修内容(侧重实务) 1.解读《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2.解读与隐患治理有关的法律法规; 3.煤矿隐患的类别; 4.煤矿隐患的排查重点和难点; 5.煤矿隐患的治理重点和难点; 6.交流部分煤炭企业隐患治理的先进经验。 研修班将特邀《煤矿隐患治理—从零开始的安全工作》的编者和《煤矿三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研究》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潘凤春主讲,还将邀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并与学员代表交流、互动,共同研讨和答疑。 四、研修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08年9月6日至13日,报名截止9月1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9月6日报到) 第二期: 时间:2008年9月15日至22日,报名截止9月10日; 地点:桂林市(9月15日报到) 具体研修地点及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研修班费用 1. 培训费:900元/人(不含食宿费等); 2.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面交。 六、报名办法 请各收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转发下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每组团8人以上的团队,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其团体活动。参加人员请填好报名回执表,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培训处。 培训处联系人:陈海坤 谢 进 赵 非 会务咨询电话:010-63811646 63810746 会务传真:010-63811687 会务手机:13910635092 电子信箱:2005mtyxb@sina.com(用途:仅限发送交流材料) 监督咨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负责人:高莉 李迎春 监督电话:010-64463336 地址: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七、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班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制的培训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中国煤炭工业网查询,证书可作为行业内评级与考核参考。请自带2张2寸证书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本通知在“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的“教育培训”栏和“中国煤炭培训网(www.coaledu.cn)”的“培训动态”栏公布,欢迎各单位上网查阅、下载。 附件: “2008年下半年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研修班报名回执表.doc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