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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产需衔接工作暨召开合同汇总会议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22-04-19 16:06:37 来源: 发布人:hzd

中煤协会综合[2016]8号

 


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产需衔接工作

暨召开合同汇总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煤炭行业脱困升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57号)文件,进一步促进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现就做好2016年煤炭产需衔接工作暨召开合同汇总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稳妥做好2016年煤炭产需衔接工作

    (一)煤炭企业要从促进行业平稳运行的大局出发,全面分析供需形势,认真落实“四个严格治理”,主动减产限产,按照市场需求变化,控制煤炭供应总量,积极主动与用户衔接,着眼长远合作,签订符合煤炭产品特征、供求关系固定、数量相对稳定、价格动态可调的中长期合同,努力构建长期稳定、合作共赢的战略伙伴关系。

    煤炭企业之间要遵循市场原则,积极与用户商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定价方式,不得低价倾销,抢占市场,保持煤价处于合理水平。

    1、2016年煤炭产需衔接合同统一由煤炭企业在中国煤炭市场网(www.cctd.com.cn)合同汇总系统(dh.cctd.com.cn)进行录入、汇总。

    2、2016年煤炭产需衔接合同网上汇总工作即日起启动,并将于2016年1月25日24时结束,请完成产需衔接的煤炭企业尽快上网进行合同录入汇总。

    (二)请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协助我会做好本地区煤炭合同汇总工作,积极督促所属煤炭企业开展产需衔接,加强对地方煤炭企业衔接工作的协调,并及时将本地区煤炭产需衔接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向我会反馈,确保衔接工作有序进行。

    二、继续推广使用《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一)为完善规范合同文本,促进合同更好履行,我会继续鼓励煤炭企业采用《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各单位可自行选择录入格式。

    (二)《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均可按供需双方意愿进行调整,系统提供合同条款定制功能,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定制或修改合同条款明细。

  三、召开合同汇总会议

  为确保产需衔接合同汇总工作顺利完成,我会定于1月22日-23日,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召开2016年度煤炭产需衔接合同汇总会议,为没有完成产需衔接工作的供需双方企业搭建沟通平台,尽快完成购销合同签订。

  (一)会议时间:1月22-23日,21日报到,会期两天。

  (二)会议地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6号,联系人:杨清澄、李欣,电话:0351-6829731);

  报到地点:太原华康帝景大酒店(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01号,电话:0351-5698888);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请代表自行前往。

    (三)参会人员:请各省(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合同汇总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参会;已完成产需衔接并录入中国煤炭市场网(www.cctd.com.cn)的企业,可不参加集中汇总;未能按要求完成衔接与汇总的企业,应在集中汇总阶段完成合同签订、汇总工作。

  四、会议内容及安排

  (一)2016年煤炭产需衔接工作暨合同汇总座谈会

  时间:1月22日9:00-11:30

  地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二)产需合同集中汇总

  时间:1月22日-23日

  地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数据中心

  五、联系方式

  (一)煤炭产需衔接合同汇总业务工作

  联系人:石瑛、 孟令坤、田建林

  联系电话:010-64463696、64463700,64463697(传真)

  (二)中国煤炭市场网网上合同汇总

  联系人:彭晓虎

  联系电话:13683622656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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