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运销运行〔2015〕44号
关于开展2016年煤炭资源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研判煤炭市场形势,做好2016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煤炭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煤炭生产省(区、市)以及煤炭生产企业。
二、调查内容
1.2015年煤炭产量、销售量预计完成情况;2015年煤炭铁路运量预计完成情况。
2.2016年煤炭产量、销售量安排;2016年煤炭铁路运量需求;2016年煤炭分行业供应意向。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真组织所属煤炭企业落实调查工作,如实填报各项数据,并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汇总本地区数据;
2.各单位应充分考虑当前煤炭经济运行的特点和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的需求,科学合理预测相关数据,并对2016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16年煤炭产量、销售量、运量与2015年相比变化较大的单位须提供文字说明材料;
4.重点煤炭企业以及省外办矿企业的煤炭产量、销量、运量数据要单独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报送时间
请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结果报送我会。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毕显辉、仲伟群
联系电话:010-64216272、64463696
电话传真:010-64463697
电子邮箱:mtxhyxc@vip.163.com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