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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22-04-19 15:55:31 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 发布人:hzd
中煤协会综合〔2010〕228号



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88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确保煤炭供需衔接合同汇总工作进展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稳妥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明确的衔接要求,积极组织,确保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如期完成。
  1、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根据自身的生产能力,以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为基础,衔接购销数量,签订买卖合同。
  2、认真贯彻《通知》要求,从稳定物价水平,管理通胀预期,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大局出发,将重点电煤价格稳定在2010年水平,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大型煤炭企业,要尽快落实价格,带头稳定市场。
  3、要积极主动与煤炭用户企业衔接,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签订真实有效的煤炭供需合同。对未及时完成衔接任务,或者未按照国家要求以及出现较大问题的情况我会将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协商解决。
  (二)请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协助我会做好产运需衔接工作。一是积极督促所属煤炭企业认真做好2011年度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二是及时汇总企业衔接进度,按周将供需衔接进展情况以书面材料报送我会;三是对本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过程中所出现的情况、问题及时与我会沟通。
  二、做好煤炭合同汇总相关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统一由煤炭生产企业登录中国煤炭市场网“煤炭网络交易系统”(www.cctd.com.cn)进行录入、汇总和委托我会汇总合同签订情况,并与电力行业牵头单位,根据煤矿实际生产、运力配置和电力企业实际需求情况,核对重点电煤合同并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铁路交通部门进行运力配置。
  2011年煤炭供运需衔接网上合同汇总工作已于即日启动,并将于2010年l2月31日24时结束。汇总结束后,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煤炭合同核对、运力配置工作。
  在煤炭产运需衔接和合同汇总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各单位与我会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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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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