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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运销统计工作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22-04-19 15:54:48 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 发布人:hzd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文件


中煤运销信息〔2010〕3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运销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的约束性指标,今年5月份国务院再次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对煤炭行业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煤炭运销统计的各项数据真实、有效,现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煤炭运销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省(市、自治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报表要求口径准确填写上报数据,力求使本省(市、自治区)的各项数据涵盖全面完整,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2、各数据上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煤炭运销统计报表的要求和格式,准确填报表中各项统计数据,对有疑问的数据要进行核实,力求数据客观真实;
  3、部分存在异地开矿的煤炭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目的和要求,此类煤炭企业要按照资源属地管理要求积极向当地煤炭管理部门报送,非本省的煤炭资源不得计入本企业的统计数据内;
  4、各数据上报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重新核实2010年上半年煤炭运销统计的各项数据(报表格式见附件)。
  二、报送方法:
  1、各单位将核实后的上半年统计报表于2010年10月20日前报送我会,原国有重点企业要在报本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同时报送我会。
  2、报表的报送方法可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报送。
  三、联系人与电话
  联 系 人:仲伟群   
  邮箱地址:dd@cctd.com.cn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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