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煤炭资源调查的通知
中煤运销业务〔2005〕30号
中煤运销业务〔2005〕30号
有关省(市)煤炭管理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准备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可供煤炭资源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煤矿。
二、调查内容
⒈2005年煤炭销售量、运量预计完成情况;
⒉2005年重点煤炭合同销售量、运量预计完成情况;
⒊2006年可供煤炭资源量、运量需求建议;
⒋2006年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的意见和建议(文字材料)。
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⒈要认真组织企业落实调查工作,切实填报各项数据,并以省(市)为单位统一汇总;
⒉要在做好煤炭市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煤炭市场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对2005年的煤炭市场作出科学预计,并积极做好2006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准备工作。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05年10月25日前报送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业务部。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淑琴、赵建国;
联系电话:010-64463700(带传真)、64463860;
E-mail:hsq@cctd.com.cn。
附件:⒈煤炭资源、运量调查表㈠、㈡;2005年煤炭重点合同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