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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角逐澳洲煤矿 兖州煤业模式受当地欢迎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04-06 00:00:00 来源:新世纪 发布人:黄振东

    纽卡斯尔港口的海面上,52艘货船在海面上一字排开,等待着入港装载,最“不幸”的船只可能要等上一个多月。一年前,澳大利亚的煤炭出口商们还在担心,日本、韩国等传统买家的需求疲软会导致出口锐减。现在,买家不是太少而是太多。新南威尔士州矿业委员会首席执行官尼基•威廉姆斯说,她现在不担忧市场,而是担忧港口和铁路等基建成为束缚出口增长的瓶颈。

  据纽卡斯尔港公关部负责人基斯•鲍威尔(Keith Powell)介绍,该港的两个煤炭出口码头——分别由力拓(Rio Tinto)和斯超达公司(Xstrata plc)控股——正在增扩吞吐量,计划由目前的1.02亿吨/年扩至1.13亿吨/年。必和必拓(BHP Billiton)、兖州煤业(600188.SH)去年收购的菲利克斯资源公司(Felix Resources Ltd,下称菲利克斯)以及当地另外四家矿主所修建的第三座码头,也将于今年年中投入使用,吞吐量有望逐渐从3000万吨/年增至6600万吨/年。此外,筹建中的第四座煤炭出口码头的用地也已经预留。

  这一切,与来自中国的新增需求不无关系。受国际海运价格下降、国内煤矿业重组等一系列因素影响,2009年中国第一次成为煤炭净进口国,净进口量超过1亿吨。其中,自澳大利亚进口煤炭4395万吨,同比增长了11.4倍。2010年以来,中国煤炭进口增势不减,1月从澳大利亚进口量就达到497.2万吨,同比增长12倍。

  以往,中国对澳煤的兴趣限于用于炼钢的炼焦煤(coking coal),2009年澳大利亚对中国硬焦煤出口总量就达到730万吨,为历史最高水平。

  现在,中国对澳大利亚动力煤的兴趣也在增长。在澳大利亚动力煤主要产地新南威尔士州,2008财年(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仅有0.46%的出口煤炭销往中国。2009年财年,这个比例增至4%。2010财年前七个月,向中国出口煤炭量达到750万吨,几乎是上一财年的2倍。

  今年年初,觉察到这一骤变的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一份预警报告,担心中国煤炭需求猛增,会迫使需求量较大的印度、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国主动提价以获取有限的煤炭资源,国际市场煤炭资源争夺可能将进一步升级。

  兖州煤业和神华集团等不少中国煤电企业,则在几年前就敏锐地察觉到这个趋势,在澳大利亚直接投资煤炭企业。但与炒得火热的油气、铁矿石海外投资潮相比,中国在澳大利亚的煤炭投资故事才刚刚开始。

  良机难觅

  澳大利亚行业推介联盟(Industry Capability Network)猎人谷地区的经理肯•福特(Ken Ford)近来发现,越来越多的中国和印度商人来到纽卡斯尔港买煤。可是,他们往往想买买不到。“因为产量大多被日韩的长协预定了。”福特说。

  新南威尔士州位于澳大利亚东南角,70%产煤用于出口,前三大出口地分别是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其中,日本占近60%。

  在福特看来,目前是绝对的“卖方市场”,中国公司想要拿到大笔贸易合同并非易事,要兼并当地蒸蒸日上的煤炭公司更是难上加难。

  经过几十年整合,澳大利亚的大部分煤矿资源都集中在斯超达公司、皮博迪能源公司(Peabody Energy)、必和必拓、力拓等大公司手中。这些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强,融资难度小,几乎不会给收购者有机会。

  去年1月,《南华早报》曾披露,神华集团有意收购力拓旗下煤炭联合工业公司76%的股份,价值约37.2亿美元。当时神华“有机可乘”,是由于力拓受金融危机拖累,为将其389亿美元债务削减至100亿美元,不得不出售矿山。然而,一旦市场回暖,力拓缓过气来,这个机会窗口就立刻关闭了。

  对于中国公司来讲,相对务实的选择是收购中小规模的独立煤炭公司。兖州煤业对菲利克斯的收购就是这一策略的体现。

  1999年就带着自主研发的技术远赴澳大利亚寻找机会的兖州煤业,是一个先觉者。据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CSIRO)勘探与采矿研究院首席科学家郭华博士介绍,传统上澳大利亚采煤是从地面往下挖,只能采到三四米厚的煤层。如果运用兖州煤业的“放顶煤”技术,在地面以下二三米深处开采,上面的煤层自然破碎滑下,这种方式可将十米厚煤层的开采率提高到80%-90%,成本大大降低。

  CSIRO自1999年开始协助兖州煤业实现这一技术澳洲“本土化”,以使作业设计满足澳大利亚当地的地质、安全和法律法规要求。2004年,兖州煤业技术引进初步完成,又恰逢位于猎人谷地区的南田煤矿因火灾而停产。

  兖州煤业抓住机会,当年10月以3200万澳元(约2300万美元)收购了南田煤矿,并更名为澳斯达公司。这个煤矿规模不大,2008年产煤186万吨,但是成为兖州煤业扎入澳大利亚煤炭圈的一枚楔子。

  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澳大利亚煤炭价格和煤炭上市公司股价双双下跌。菲利克斯的股价从年中的21.82澳元跌至年底的4.61澳元,跌幅接近80%。

  据菲利克斯旗下超洁净煤技术公司总经理约翰•朗利(John M. Langley)介绍,菲利克斯主要股东年事已高,希望尽早兑现股权,规避风险,而且后续勘探开发需要巨额资金,非小公司所能承担。

  因此,当兖州煤业2009年不失时机地提出,以约33.33亿澳元(约合189.51亿元人民币)现金收购菲利克斯全部股权时,对方欣然同意。

  即便如此,兖州煤业也是等了两个月、三次提请才得到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有条件”放行。六项条件,包括“兖州煤业必须通过兖矿澳大利亚公司(Yancoal Australia)来经营它的在澳资产,兖矿澳大利亚公司必须在澳注册、总部在澳洲,使用澳大利亚人为主的管理和销售团队”;“确保至少在2012年底让兖矿澳大利亚公司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时,兖州煤业在兖矿澳大利亚公司中的股权必须降至70%以下”。

  无论如何,由于收购菲利克斯,今年兖州煤业产量预计将同比增长50%,达到6000万吨,利润总额超过60亿元,增长140%。

  兖州煤业预计,通过后续的勘探及开发,2012年菲利克斯公司煤炭产量可达到2400万吨,相当于兖州煤业本部产量的三分之二,利润可达到40亿元人民币左右。

  与兖州煤业类似,较早在澳大利亚展开煤炭投资的“先驱者”,还有中国首家参股海外煤矿的电力公司华能集团。

  华能也是两步走,2003年以2.27亿美元获得了澳大利亚奥丝电力公司50%的股权,后者在昆士兰州拥有两大电厂,毗邻蒙托煤矿。2005年,华能顺水推舟,以2942.3万澳元收购了蒙托煤矿25.5%的股权。

  不过,据介绍,经历多年整合之后,澳大利亚的独立煤炭公司已经越来越少。新南威尔士州规模较大的独立煤炭公司几乎只剩下百年煤炭公司(Centennial Coal),但这家公司大部分产量都供应本土发电,出口比例很小,对中国公司不那么具有吸引力。

  八仙过海

  为了扭转中国媒体对于FIRB的成见,几乎每位澳大利亚官员都要提及兖州煤业的100%股权投资的成功。不过,他们也都毫不避讳地表示,他们更希望中国公司多考虑“参股”,少强调“控股”。

  据透露,矿产资源没有那么热的时候,澳大利亚一些矿主是追着中国企业入股,但中国企业一定要求控股,结果错失了很多好机会。

  考虑到市场现实和审批难度,近两年来,中国煤电企业开始寻找更加灵活的方式,进入澳大利亚煤炭上游市场。2008年3月,广东粤电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超康(澳洲)有限公司,参股位于新南威尔士州甘纳达盆地的纳拉布莱煤矿7.5%的股份;2008年11月,神华集团全资子公司神华沃特马克煤矿有限公司向新南威尔士州政府缴纳3亿澳元(约合13.08亿元人民币),获得沃特马克煤矿的探矿权;2010年2月,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企业源库资源有限公司(Resource House Ltd)签订20年长期购销框架协议,每年向后者采购3000万吨煤炭。

  新州矿业委员会首席执行官威廉姆斯也在采访中提及,该州欢迎外国投资者,尤其是像兖州煤业那样,带着自己独特的开采技术投资澳洲。“从政治环境上看,无论是新南威尔士的现任政府还是反对党,都支持外国投资,都承认吸引中国投资者的重要性。”威廉姆斯说。

  利益漩涡

  澳大利亚投资环境稳定,法律法规健全,是吸引中国企业的重要因素。但是,当地严苛的环境保护、原住民保护政策和典型的西方经理人文化,又让中国股东们颇不适应。此外,在当地采矿还会不可避免地卷入地方利益集团的冲突。

  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例,受益于煤炭产业繁荣,2009年州政府收取的采矿权使用费(coal royalties)较三年前增长了2倍,达到13亿澳元,成为该州仅次于博彩业的第二大财收来源。当地失业率也从1998年的12%,降到目前5%的历史低点。但是,这仍不足以抵消来自民众和农牧业的抱怨。

  据威廉姆斯介绍,新州传统上是个农业州,农场主们不希望矿主与他们竞争土地,一些农牧业行业协会甚至指导人们,如何与前来勘探开采的矿产企业讨价还价,获取利益补偿,缩短作业时间和作业范围。

  即使是必和必拓也难以避免这一问题。2006年必和必拓以1亿澳元竞得新州北部的利物浦平原(Liverpool Plains)250平方公里区域的勘探权,却在土地使用问题上受到当地农业社区抵制,他们担心煤矿勘采破坏水质,影响农业,认为新州政府发给必和必拓勘探权,不符合1992年的采矿法。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企业获得勘探许可证,不代表它得到划定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权和开采权,还需要通过全面的环评和社区讨论,企业要不断修改方案,以确保不会影响生态和文化遗产。如果土地现有使用者不承认政府授予的“土地使用权”,则需要法庭仲裁。环评和社区意见征询一般为期一年至四年,而勘探权一般在三年至五年内有效。不能在一定时间内达成一致,则意味着大笔投资要打水漂。

  今年3月,新州最高法院宣判必和必拓败诉,以其没有与该片土地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即广义的“土地使用者”—协商为由,宣布它从州政府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无效。

  作为新州矿业最大游说机构的首席执行官,威廉姆斯对于这一案件的影响表示担忧。她说,如果给予“土地使用者”如此广泛的内涵,那么为房主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水电提供商、电信公司等机构都是土地使用者,都需要获得通知和协调,这会徒增法庭仲裁数量,拖延准备时间,增加投资资本,不利于吸引外国投资。

  在2008年以3亿澳元获得沃特马克煤矿探矿权的神华集团,很可能会面临类似问题—神华集团的这一勘探区,恰好与必和必拓的“问题”勘探区毗邻。

  新州产业与投资部厅长理查德•谢德拉克(Richard Sheldrake)说,神华集团在社区关系上处理得比较好,尚未遇到类似问题。据他介绍,神华集团在当地社区雇用了极具声望的退休政治家担任顾问,排解了社区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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