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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能源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在京召开
字号:[    ] 发布时间:2008-01-25 00:00:00 来源: 发布人:黄振东

  1月21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京召开煤炭行业《能源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煤炭专业委员会五位委员以及各在京煤炭单位专家参加会议,针对《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讨论,国家能源办有关领导及《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到会听取意见。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党委书记、第一副会长、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濮洪九同志指出,《能源法》起草工作从一开始就坚持广开言路、集中民智、开门立法,通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专题调研和座谈研讨等活动,多角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立法诉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要求。自《能源法》起草工作启动以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就一直关注和参与了《能源法》的起草过程,配合国家能源办开展了《能源法》调查问卷活动,与起草组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指定专人参加《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开展《能源法》与《煤炭法》关系课题研究,召开《能源法》起草煤炭行业座谈会,就《能源法》起草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随后,国家能源办副主任、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徐锭明同志就近期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及煤炭工业发展方向发表重要讲话。

  为进一步完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与会代表指出,征求意见稿还应从加强与《煤炭法》等单行法的协调、构建统一管理、权责明确、协调一致的能源管理体系、强化信息、规划等能源基础管理、明确我国当前能源发展战略、保障能源生产安全、严格能源产业准入、支持培养高危能源行业人才、建立能源消费地对资源地的反哺机制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使得《能源法》能够更好反映能源行业实际,指导能源生产开发与管理活动。

  《能源法》起草专家组表示,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生产开发活动是《能源法》的重要规范范围之一。在接下来的法案修改中,起草组将充分吸收煤炭行业各位专家的意见,力争推动《能源法》早日出台。

  据悉,自2006年3月组建《能源法》起草专家组以来,《能源法》起草文本几易其稿。煤炭行业积极参与《能源法》立法过程,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多次参与《能源法》起草和文本修改工作,所提意见受到起草组的高度重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6家单位获颁优秀组织奖。起草组将于近日组织对《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有望于近期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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