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从山西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之前由环保厅审批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日前下放至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的环保部门,简化审批程序。
山西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李文彬说,此次下放的审批权限包括:煤炭、化工、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公路、纺织化纤、水利、轻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房地产和社会事业、服务业等10多个行业共50多个项目类别。另外,一些分级审批文件中由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也按照哪一级投资和经济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审批,哪一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原则,对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行了下放。
此次审批权下放,调整和简化了有关审批程序,取消了下一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应执行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具书面确认函的环节,并对下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实施出具书面初审意见的时限规定为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