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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获准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字号:[    ] 发布时间:2010-08-18 00:00:00 来源:新华社 发布人:黄振东

    从山西省环保厅了解到,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山西从火电行业开始,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这将有助于山西污染物总量的持续削减,逐步改善当地环境。
    山西省环保厅总量控制处负责人说,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是指在环保部门的监管下,已采取治理措施但二氧化硫排放量难以再减少的企业,向已成功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企业购买排污权,以保证二氧化硫的排污总量不超标。
    据介绍,排污权是一种特殊商品,企业并非购买排污权后,就可以随意进行二氧化硫的排放。前提必须是排污量符合大气二级标准的要求,符合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
    据环保部门统计,2009年山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26.84万吨。二氧化硫主要由燃煤产生,长期以来因盛产煤而著称的山西,二氧化硫排放量也居于全国前列,是有名的“排污大户”。
    据了解,山西是全国第二批开展这一试点的省份。目前,山西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排污交易政策,以促进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形成。
    山西省公布的2009年环境质量公告显示,除太原市外,全省其余10个省辖市大气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全省119个县(市、区)中,除29个仍未达标外,其余均已实现大气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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