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随着位于淄博博山区胜天二号矿井井口的封闭,山东省政府今年部署淘汰关闭的26处9万吨以下小煤矿任务提前完成。”
据了解,按照可持续发展、延长山东省主力煤矿的服务年限,以及安全生产的要求,2006年,山东省政府确定用三年时间,分别淘汰关闭年核定能力3万吨、6 万吨和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济宁、泰安、枣庄、淄博等主要产煤市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标准对小煤矿实施关闭:派驻驻矿安全督查员,严防关闭前突击生产、乱采滥挖;对已关闭的矿井加强巡回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对批准整合保留的矿井,坚持先关闭、后整合。整合的煤矿最低开采规模不小于 15万吨,同时不再批准建设45万吨以下的煤矿。
从1998年开展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到现在,山东省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800多处,淘汰生产能力1000万吨。今年1到11月,山东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1,领先全国并创出历史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