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敏正,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刚率领市安监局、煤炭工业局、昭阳区等相关单位领导来到昭阳区广丰煤矿,下到矿井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为推行领导下矿井制度作出了表率,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赞扬。
昭通是全省第三产煤大市,年产量达1300多万吨,但也是全省煤矿瓦斯含量较高的地区,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暨市安委全会上,市长王敏正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抓安全,特别是抓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工作时,一定要做到关口再前移、重心再下移;规定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每月下矿督促检查安全不得少于1次,分管领导不得少于3次,具体负责煤矿等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必须经常性深入矿山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在深入矿山检查时,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意见、整改时限、整改标准等,强化督察;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领导下矿检查的情况上报市煤炭工业局备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一律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整改;对发生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一定严惩,该一次性死亡的矿山企业必须一次性死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上述措施和要求明确了县区政府和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在煤矿安全监管中的主体责任,各县区长、分管副县区长和监管部门负责人纷纷深入煤矿一线,下井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截至10月28日,他们共下井102次,其中盐津县分管副县长下井6次、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下井8次。同时,市煤炭工业局组织3个督察检查组深入7 个重点产煤县区,下井检查了11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市安监局领导深入煤矿和井下,对各级安监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和明察暗访,确保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