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按照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近日作出了对汾河流域禁采区11个关闭矿山企业进行专项监察的决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太原、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在具体实施监察的过程中,发现这11个矿山企业虽已停止生产、停止施工,但所在市、县政府及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均未实施关闭,部分矿井未查封井口。监察人员在现场下达了执法文书,暂扣了5个生产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撤消了5个建设煤矿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向有关县(市)政府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向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下达了决定实施关闭的监察意见书,要求对这些矿井实施关闭。同时要求在实施关闭前要加强对这些矿井的日常监管,立即查封井口,遣散人员,收缴火工品,派驻专人严密盯守,防止其非法组织生产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