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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河北省蔚县“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组成立
字号:[    ] 发布时间:2008-10-27 00:00:00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发布人:黄振东

  10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组成立。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国土资源部和河北省政府组成。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下设技术、管理、综合三个小组开展工作。

  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彭建勋,国务院调查组副组长、河北省副省长孙瑞彬分别讲话。事故调查组组成部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发言。会议听取了张家口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关于事故情况的汇报。

  彭建勋在会上指出,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 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河北省政府严肃查处,并对事故进行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河北省委书记张云川,河北省人民政府代省长胡春华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夜以继日的开展核查。现已基本核查了非法盗采、事故原因、死亡人数、瞒报过程等重要情节,核查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

  发生事故的矿井盗采资源,非法生产导致事故,性质恶劣,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执法不严、打击不力,教训深刻。据初步调查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组织生产,非法购买、存储与使用火工品,炸药自燃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矿工中毒窒息死亡事故。 该事故充分暴露了张家口市一些煤矿非法开采、生产秩序混乱、隐患丛生等严重问题,也反映了张家口市隐患排查不深入、治理不彻底,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打击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一是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盗采国家煤炭资源;二是矿主非法购买炸药,严重违规存放井下;三是矿主伪造协议,欺骗政府,逃避关闭;四是蔚县和南留庄镇有关人员失职渎职;五是张家口市有关部门未正确履行职责。

  彭建勋强调,调查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对遇难矿工及其亲属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依法依纪,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事故的责任等作出认定,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刑法修正案》(六)、国务院《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依法查处矿主及有关人员组织和参与瞒报事故的行为;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参加事故调查的同志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彭建勋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国家资源及恶意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不懈地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紧抓好;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盗采国家资源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用爆炸物品和煤矿供用电的监管力度;坚决依法惩处瞒报事故、责任人逃匿行为;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

  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以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张家口市委市政府、主要产煤县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0月26日,国务院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组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彭建勋任组长并讲话。

10月26日,国务院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7.14”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调查组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彭建勋任组长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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