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3 09:17 星期四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
首页 >> 专业新闻 > 安全生产 > 正文
陕西煤监局加强残奥运会期间煤矿安全监察
字号:[    ] 发布时间:2008-09-17 00:00:00 来源:陕西煤监局 发布人:黄振东
    为了保证残奥会期间陕西煤矿安全生产,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迎奥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煤监局关于做好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要求,陕西煤监局派出 4个专项监察组,在9月2日—9月16日残奥会期间,分别对渭南、榆林、韩城、铜川等矿区煤矿进行了监察。
    各监察组根据残奥会期间安全监察工作安排,结合“三项监察”计划和瓦斯治理专项监察认真开展了此项监察活动。
    第一监察组针对蒲白、澄合矿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以矿井防治水、监测监控及重大隐患为重点,对澄城县境内的王村煤矿、王村斜井、董东煤矿、权家河煤业公司,白水县境内的白水煤矿,蒲城县秦家坡煤矿附近水泥厂院内非法井口等6处煤矿进行了监察,共查出安全隐患31条,下达执法文书10份。并现场检查了蒲城县秦家坡煤矿附近水泥厂院内的非法井口,向渭南市政府下达了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书,第二天蒲城县政府就由分管煤炭的县长主持召开了有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紧急会议,下发了《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蒲政办发[2008]112号),落实了各部门加强监管及关闭非法煤矿的责任,对媒体反映强烈的158、168黑井及蒲城县秦家坡煤矿附近水泥厂院内的非法井口均实施了关闭,消除了煤矿重大安全隐患。
    高勤社副局长带领第三监察组对榆林市榆阳区长城煤矿、大川沟煤矿、永乐煤矿、常乐堡煤矿、横山县张家洼煤矿、石马洼煤矿、吴堡县麻塔则煤矿,榆阳区七山煤矿、鑫源煤矿;横山县庙梁煤矿、宋家洼煤矿,共11处煤矿(其中7处生产矿井、2处基建矿井、2处资源整合关闭矿井)进行了安全监察,查出各类隐患31 条,下达执法文书18份。责令1处矿井继续停产整顿,责令1处基建矿井继续停止基建施工,责令7处矿井限期整改。针对榆林市地方小煤矿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水平低下、不科学的盲目办矿和落后的采煤方法带来的采空区顶板大面积悬空、火灾等隐患十分突出的情况,高勤社副局长就当前榆林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提出9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着力解决煤矿认识问题;二是科学预防煤自燃和大面积冒顶事故;三是坚决制止超层越界开采;四是加强煤矿技术力量、解决图实不符问题;五是解决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六是解决非防爆车入井问题;七是解决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生产问题;八是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九是解决超能力生产问题。
    蔺国杰副局长带领第二监察组对韩城矿区国有重点煤矿和乡镇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进行了瓦斯治理专项监察。对照陕西省局制定的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分解落实监察项目表一一核查,重点检查了韩城矿务局桑树坪煤矿、象山煤矿和韩城市大池埝煤矿、昌顺煤矿、新星煤矿、石窑塔煤矿、兰利煤矿7处矿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51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3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罚款12万元。其中:对韩城矿务局象山煤矿11504综采工作面未采取瓦斯采前预抽措施;象山小井280回风大巷未实现专用回风;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未做到应抽尽抽和抽采平衡等安全隐患,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矿井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对桑树坪煤矿3308回顺工作面瓦检员未做记录,工作面存在干打眼现象,放炮喷雾雾化效果差,职工个体防护差等安全隐患,责令矿井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对韩城市大池埝煤矿、昌顺煤矿、新兴煤矿、石窑塔煤矿存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没有监测风速、CO参数等共性问题,责令韩城市煤炭局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大池埝煤矿入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巷道密闭不符合规定,三轮车车灯失爆等安全隐患,责令矿井立即停产整改并处罚款3万元。针对韩城矿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蔺国杰副局长对韩城市政府及其煤炭管理部门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韩城市政府及其煤炭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全国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积极推动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贯彻落实,制定瓦斯治理工作目标和标准,对照标准进行检查,并监督落实。二是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工作,韩城市小煤矿大部分采用以掘代采的采煤方法,局部通风管理应作为日常安全管理的重点,必须做到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完好可靠。三是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杜绝信号中断、误报等现象,加强对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四是强化对高瓦斯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盘龙、兴隆煤矿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与论证工作无关的工程不得组织施工和生产,兰利煤矿在矿井通风系统未形成之前,井下不得组织施工和生产。五是加快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办理工作;对非正规采煤方法和图实不符等共性问题,韩城市煤炭局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六是目前安全生产仍处于非常时期,关键阶段,要继续做好残奥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总工程师高兴宏带领第四监察组对黄陵矿业集团公司一号煤矿、二号煤矿,益秦公司崔家沟煤矿及黄陵县资源整合矿井花家庄煤矿、李章河二矿、丰源煤矿共6个煤矿进行了专项监察,查处安全隐患26条,下达执法文书12份。为摸清高瓦斯矿瓦斯治理的现状,查找差距、分析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监察组围绕“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陕西煤监局《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分解落实监察项目表》的内容逐项进行了对照检查。高总在监察过程中对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提出了5个方面的要求:1、煤矿企业要深化对瓦斯治理的认识,认真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树立安全是政治生命,认识决定行动的观念。2、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这是今后煤矿安全的基本抓手。要防止重大危险源演变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演变成重大事故。要在系统上下功夫,要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区队、落实到班组。要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负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3、加强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这是防范大事故的重要保障。4、切实抓好残奥会等特殊时期及雨季防汛等特殊阶段的安全工作,以自己的努力工作,确保残奥会期间安全、稳定的环境氛围。5、黄陵县要以煤矿资源整合为契机,使煤矿安全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目前要抓紧进行资源整合,抓紧编制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做到“三同时”。在资源整合期间,绝不能偷着生产,不能放松培训学习。
    各监察组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这个目标进行监察,盯住关键环节,对重点矿区、重点矿井、重点环节和重大隐患加强监察;把精力放到重点区域的重点煤矿监察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残奥会期间的煤矿安全。
    截止9月16日,四个监察组共监察各类煤矿30处,查出隐患139条,现场下达处理决定书48份,罚款12万元;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39起,死亡71人。其中残奥会期间陕西全省煤矿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各类新闻,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
 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主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承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

技术支持:北京中煤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京ICP备190060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339号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官方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