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内蒙古煤监局召开工作例会,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会议明确,一是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要求,会同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尽快制定“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此次活动拟组成四个组,分别赴阿拉善盟、乌海、鄂尔多斯和赤峰等四个重点地区进行督查。二是各监察分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驻矿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尽快与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联系,落实监管监察人员驻矿承包责任制。三是及时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加强四个重点地区瓦斯集中监控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四是组织开展“迎奥运,保安全,促机关建设”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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