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总局要求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河南省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4月21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豫煤安[2008]296号)。督查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督查范围和重点、组织机构、分组、督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就省辖市、县市区和省属煤炭企业督查工作做了布置。 督查方案还要求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督查行动。 要求各产煤省辖市督查组督查范围涵盖所有产煤县(市、区),督查的矿井数量不少于总数的二分之一;县(市、区)督查组督查范围涵盖所有产煤乡镇及所有煤矿;省属煤炭企业督查所属全部矿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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