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煤监局局长刘云涛到榆林市检查调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到陕煤化集团红柳林煤矿、横山县樊家河煤矿三号井、横山县石马?q煤矿、榆阳区上河煤矿进行了检查调研。在检查调研中,刘云涛局长认真查阅了煤矿的图纸等有关资料,并与煤矿及监管部门的技术人员共同研讨矿井的采煤方法;认真检查了煤矿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情况,有针对性的研讨了矿井的防灭火、防水、预防采空区大面积冒顶等突出的安全问题的治理措施;了解了煤矿节后恢复生产验收情况、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煤矿职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及矿工生活和工资收入情况等,对做好榆林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向榆林市政府、市县煤炭安全管理部门、有关煤矿负责人提出了七点要求和建议: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委明电〔2008〕2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明电〔2008〕2号文件要求,对煤矿节后恢复生产要按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未经验收的煤矿不得擅自组织生产。 二、煤矿必须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并保证安全费用的投入和使用,提高煤矿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增强矿井的抗灾能力。 三、加强对煤矿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同时应提高职工待遇,减少职工的流动。 四、对榆林市小煤矿的采煤方法要认真研究,淘汰落后的采煤方法,推行长壁采煤方法。 五、各煤矿要按要求建立压风系统,完善"三条生命线"。 六、加强地方监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07〕150号文件精神,地方政府要尽快给各矿配备安全监督员。 七、把好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准入关,整合后的矿井应达到生产系统健全、安全设施可靠、采煤工艺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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