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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煤矿劳动用工新规
字号:[    ] 发布时间:2013-09-04 00:00:00 来源:山西日报 发布人:黄振东
    8月27日从省煤炭工业厅获悉,全省煤矿劳动用工管理“新规”出台,在用工制度上创新思维、创新理念,通过实行 “五个统一”“五个100%”制度,着力解决煤炭产业大军软实力建设这一根本问题。
  
  “五个统一”,即煤矿企业实行统一发布劳动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五个100%”,即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煤矿企业,由主体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现100%签订率。煤矿企业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实现备案率100%。新招录从业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实现从业人员培训率100%。煤矿从业人员均应100%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其中入井人员还应参加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从业人员须进行年检,年检率要达到100%。
  
  “新规”推行全员准入制度,实行专业学历和执业 (职业)资格准入。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应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等“硬件”。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新规”还从煤矿建设项目劳动用工、审核备案、培训、变招工为招生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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