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当前省属国有煤矿安全工作实际,确定了2013年省属国有煤矿9项工作重点。
一是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二是突出矿井必须编制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三是合理调整煤矿企业生产能力,保证“抽掘采”平衡。四是突出煤层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准进行回采和掘进。五是矿井、采区必须系统完善可靠,严禁剃头下山开采和系统不可靠的工作面投产。六是按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七是完善“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八是强化技术管理工作。九是建设矿井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竣工验收时,所有的防突工程、设施和措施都必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