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省经贸委联合制订印发了《福建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考评标准(修订版)》通知,加快推动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要建成50家以上省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力争全省煤矿50%以上达到省级安全文化水平(考评分数达到250分以上),全省所有煤矿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研究制订本地区、本企业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规划,细化创建措施,落实创建经费,加强现场指导,严格考评申报,加快推动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今后各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做到“三同时”:即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同时部署,与建设项目同时建设,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同时达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建设和整改提升,从2013年1月1日起,凡是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达到省级煤矿安全文化水平(即考评分数达到250分以上)。每个产煤县(市、区)和省能源集团所属煤业公司每年都要重点培育1-2家示范企业,福建煤监局、省经贸委将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每年择优评选、命名表彰10家省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